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 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 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