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 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