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