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 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 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