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