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 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