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 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