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