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