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