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 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