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