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 尉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 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 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 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