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