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 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 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 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 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