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