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南厉 王废法不 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 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 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 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 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