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 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 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