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