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 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 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 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 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 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 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 南治,逮 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敬 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 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 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 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 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 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 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 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