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