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