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 金印。诸侯自除御 史、廷尉 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 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 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 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 贫者或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