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