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 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