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 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 戍边一岁 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