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 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