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