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