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