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 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 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