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 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