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 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 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 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 爵;为私斗 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 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 。明尊卑爵秩等 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 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