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 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