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天 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