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