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