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