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 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