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 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 劾,不服,以 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 。廷尉及中都官 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