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 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