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 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 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 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 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 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 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 吏畏诛,虽有盗 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 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