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 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