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