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