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 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 家曰小凶,天人 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