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 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 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 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 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 杼怒,无人,使 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 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