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 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 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