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 ,事可出,出之;不可者,各厌其意, 然后乃敢尝酒食。诸 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贤豪,夜半过门常十 馀车,请得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