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 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